會計15-06追索權

15-6.1追索權

公司將應收帳款售予銀行後,若帳款無法收回,銀行可否向公司求償追回;若可,則「附追索權」;若不可,則「無追索權」。

 

15-6.2出售應收帳款-無追索權

說明

1.無追索權,形同「賣斷」,呆帳由銀行負擔。

2.銀行通常收取較高之財務費用。

3.公司負擔銷貨折讓及銷貨退回,銀行會先扣5%~10%以備銷貨折讓及銷貨退回之抵減。

4.公司不負擔呆帳。呆帳發生時由銀行負擔,備抵呆帳及應收帳款由銀行沖銷之。

會計

處理

狀況

出售人(甲公司)

買受人(乙銀行)

出售帳款

借:現  金

  應收款項-乙銀行

  應收帳款出售損失

  貸:應收帳款

借:應收帳款

  貸:現  金

    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  財務收入

估計呆帳

不作分錄

借:呆帳費用

  貸:備抵呆帳

銷貨折讓

銷貨退回

借:銷貨折讓

  銷貨退回

  貸:應收款項-乙銀行

借: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貸:應收帳款

沖銷呆帳

不作分錄

借:備抵呆帳

  貸:應收帳款

結清

借:現  金

  貸:應收款項-乙銀行

借: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貸:現  金

 

15-6.3出售應收帳款-附追索權

說明

1.帳款無法收回時,銀行可向公司追償。

2.公司負擔銷貨折讓、銷貨退回及呆帳。呆帳發生時,備抵呆帳及應收帳款由公司沖銷之。

3.公司應將出售之資產及發生之負債均以公允價值入帳,並認列出售資產損益。亦即需估計追索權之公允價值,並認列追索權負債

4.若公司代替銀行進行收帳工作,而收取金額之收帳費用,

 收帳成本>收取金額之收帳費用,產生收帳損失

 收帳成本<收取金額之收帳費用,產生收帳利益

會計

處理

狀況

出售人(甲公司)

買受人(乙銀行)

出售帳款

借:現  金

  應收款項-乙銀行

  應收帳款出售損失

  貸:應收帳款

    追索權負債

借:應收帳款

  貸:現  金

    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  財務收入

銷貨折讓

銷貨退回

借:銷貨折讓

  銷貨退回

    貸:應收款項-乙銀行

借: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貸:應收帳款

沖銷呆帳

1.實際沖銷呆帳>原估計之追索權負債

借:追索權負債

  應收帳款出售損失

  貸:應收款項-乙銀行

2.實際沖銷呆帳<原估計之追索權負債

借:追索權負債

  貸:應收帳款出售損失

    應收款項-乙銀行

借:現  金

  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貸:應收帳款

結清

借:現  金

  貸:應收款項-乙銀行

借:應付款項-甲公司

  貸:現  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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